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科研总院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春检工作部署,3月29日,东北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科研总院《防止人身伤害重点要求》培训。
东北院邀请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吉林省政府法律顾问团顾问律师主讲《职业病防治法》,她从《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法律修编历史、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对企业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职业健康的检查、特殊人群职业病防护、职业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管理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最后介绍了国家职业病监督制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惩处,给东北院对职业病管理的规范性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撑。
随后,相关专业通过大量的案例、视频和现场违章行为照片,结合自身专业特性,对科研总院《防止人身伤害重点要求》中防止无票作业、防止物体打击伤害等8项要求进行了讲解。
通过培训,全体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科研总院《防止人身伤害重点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不仅提升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而且还起到了安全警示教育的作用,为东北院强化“三基”建设打好基础。